近年來 房價越來越高 被建商 房仲業者與政府多角利益關係的烘抬之下
年輕人要購屋自住簡直比登天還難
建商賣屋的花招百出 講得天花亂墜最後還是得消費者自己花錢買單
什麼是公設比對一般人來說 也是一頭霧水
銷售公司隨便呼攏你兩句 你還會感謝他說得真詳細
加上地政機關准許登記產權的公共設施項目越來越多
而且目前建築技術規則對公共設施的名目 也沒有正確的規範
所以建設公司分配公設的權限相對增加
因此把許多不包含在公設的坪數也灌水進來
消費者無緣無故又會多花了不少冤枉錢
我們一般買房子的所有權狀中所載明的坪數總共包含了三部份
(1) 主建物
(2) 附屬建物
(3) 共同使用部份
其中公共設施就是共同使用的部分。
公共設施坪數占每戶總坪數的比率也就是所謂的公設比
不過公設又可分為「大公」及「小公」
大公:泛指全體住戶所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,包括屋頂突出物、大廳、地下避難室、機電設備室、樓梯間、法定機車位、水塔及公用休閒運動與遊樂設施等
小公:則指樓層的住戶所分攤的公共設施,如當層樓梯 電梯間 走道等。
公共設施多寡還是要考量這些設施的實用性
是不是符合自己的需求
也要考慮日常維護的問題
我們常常看到建商賣屋時 為了吸引注意 公設裡又增加了游泳池與SPA等設施
但隔一段時間後 因為部分住戶不願分擔維修費用及水電費用
不但公共設施迫減用 連原本吸引人氣的游泳池或SPA按摩池
也可能因為水費龐大還有管理的人事費用及安全問題
造成公設荒廢
那多少的公設比才算是合理呢? 簡單整理如下
公設比計算公式
持有公共設施坪數÷總坪數(權狀坪數)×100%
透天住宅 0%~ 3% 無電梯
5樓以下公寓 0%~ 5% 無電梯 樓梯也不計入公設
5樓至7樓華廈 10%~12% 有電梯有樓梯
8樓至12樓大樓 15%~18% 有電梯及雙樓梯
12到20樓大樓 20%~25% 有電梯極大廳
包含開放空間的大廈或社區 28%~32%
photo from OMA
資料數據來源:永慶房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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