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 房價越來越高 被建商 房仲業者與政府多角利益關係的烘抬之下

年輕人要購屋自住簡直比登天還難

建商賣屋的花招百出 講得天花亂墜最後還是得消費者自己花錢買單

什麼是公設比對一般人來說 也是一頭霧水

銷售公司隨便呼攏你兩句 你還會感謝他說得真詳細

加上地政機關准許登記產權的公共設施項目越來越多

而且目前建築技術規則對公共設施的名目 也沒有正確的規範

所以建設公司分配公設的權限相對增加

因此把許多不包含在公設的坪數也灌水進來

消費者無緣無故又會多花了不少冤枉錢

 

我們一般買房子的所有權狀中所載明的坪數總共包含了三部份

(1)     主建物

(2)     附屬建物

(3)     共同使用部份

其中公共設施就是共同使用的部分。

 

公共設施坪數占每戶總坪數的比率也就是所謂的公設比

不過公設又可分為「大公」及「小公」

大公:泛指全體住戶所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,包括屋頂突出物、大廳、地下避難室、機電設備室、樓梯間、法定機車位、水塔及公用休閒運動與遊樂設施等

小公:則指樓層的住戶所分攤的公共設施,如當層樓梯 電梯間 走道等。

 

公共設施多寡還是要考量這些設施的實用性

是不是符合自己的需求

也要考慮日常維護的問題

我們常常看到建商賣屋時 為了吸引注意 公設裡又增加了游泳池與SPA等設施

但隔一段時間後 因為部分住戶不願分擔維修費用及水電費用

不但公共設施迫減用 連原本吸引人氣的游泳池或SPA按摩池

也可能因為水費龐大還有管理的人事費用及安全問題

造成公設荒廢

 

那多少的公設比才算是合理呢? 簡單整理如下

公設比計算公式

持有公共設施坪數÷總坪數(權狀坪數)×100%

透天住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%~  3%    無電梯

5樓以下公寓          0%~  5%    無電梯 樓梯也不計入公設

5樓至7樓華廈         10%~12%    有電梯有樓梯

8樓至12樓大樓           15%~18%    有電梯及雙樓梯

12到20樓大樓           20%~25%    有電梯極大廳

包含開放空間的大廈或社區    28%~32%

 

photo from OMA

資料數據來源:永慶房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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